河津市林业局召开林长制工作暨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培训会
发表时间:2023-02-03 09:40
2月1日,河津市林业局召开了林长制工作暨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培训会。河津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红霞、市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局党组成员魏国伟、各乡级副林长,林长办主任,执法队成员及林业局林草资源保护股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闫红霞同志主持。
会议传达了《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河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会议对下放的12项行政执法权力的具体内容做出了详细讲解,并强调了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的相关要点。
会议要求,各乡级林长办要及时认领涉林十二项行政处罚执法权,迅速与林业局对接,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立即开展涉林案件执法。市级林长办要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对卫片执法和森林督查中发现的涉及下放的十二项职权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清零,严格做到案件查处、林地收回(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会议强调,各乡级林长办要将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压紧压实乡村两级林长责任。要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高标准完成案件查处及整改工作,推动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未按要求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的,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将进行通报、督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